昆政辦發(fā)〔2019〕162號
昆山開發(fā)區(qū)、昆山高新區(qū)、花橋經濟開發(fā)區(qū)、旅游度假區(qū)管委會,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1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fā)〔2019〕56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蘇府辦〔2019〕15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fā)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蘇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優(yōu)化政務服務的決策部署,貫徹實施網絡強國戰(zhàn)略,落實網絡意識形態(tài)責任制,立足政務新媒體功能定位,加強統籌規(guī)劃,明確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規(guī)范運營管理,強化常態(tài)監(jiān)管,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為企業(yè)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 “掌上服務” 。
(二)工作目標。堅持正確導向、需求引領、互聯融合、守正創(chuàng)新的原則,提升政務新媒體發(fā)展的質量和實效,到2020年,實現全市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基本建成定位清晰、健康運行、協同聯動、服務良好、監(jiān)管有力的新型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到2022年,全市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生態(tài)全面優(yōu)化,涌現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叫得響、群眾有口碑的優(yōu)質精品賬號和綜合性移動客戶端,政務新媒體公信力、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全面提升。
二、規(guī)范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
(一)明確工作范圍和職責。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是指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臺上開設的政務賬號或應用,以及自行開發(fā)建設的移動客戶端等。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辦公室或指定的專門科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jiān)督本單位政務新媒體工作。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yè)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事業(yè)單位新媒體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政務新媒體主辦單位按照 “誰開設、誰主辦” 的原則,履行政務新媒體的規(guī)劃建設、組織保障、健康發(fā)展、安全管理等職責,也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相關機構具體承擔政務新媒體日常運維工作。政務新媒體按照主管主辦和屬地管理原則,接受市委宣傳部、網信部門的業(yè)務指導和宏觀管理。
(二)規(guī)范開設和備案工作。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各區(qū)鎮(zhèn)人民政府(管委會)原則上應開設政務新媒體,其他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開設。單位內設機構不得新開設政務新媒體。政務新媒體名稱應簡潔規(guī)范,與主辦單位工作職責相關聯,并在公開認證信息中標明主辦單位名稱,主辦單位在不同平臺上開設的政務新媒體名稱原則上應保持一致。新開設政務新媒體應提前向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開設。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開設、變更、關停、注銷政務新媒體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辦公室備案,政府辦公室接到備案后在1個工作日內按程序報送至全省政務新媒體備案檢查系統。政務新媒體主辦單位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變更或注銷賬號信息,并向社會公告。
(三)開展清理整合。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對同一平臺上開設的多個賬號要進行功能整合和清理關停,集中力量做優(yōu)做強一個主賬號。對不同平臺上功能相近且用戶關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務新媒體也要進行清理優(yōu)化,整合或關停。按照集約原則統籌建設移動客戶端等應用系統,切實解決移動客戶端過多過濫問題。移動客戶端要全面支持IPv6(互聯網協議第6版),支持在不同終端便捷使用。
(四)嚴格內容生產和發(fā)布審核。堅持分級分類審核、先審后發(fā),明確審核主體、審核流程,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保密關、文字關。政務新媒體原則上制作發(fā)布與本地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政務信息,不得擅自發(fā)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不得刊登商業(yè)廣告或鏈接商業(yè)廣告頁面。鼓勵政務新媒體加工制作原創(chuàng)類政務信息,逐步提高原創(chuàng)比例。發(fā)布信息涉及其他單位工作內容的,要提前做好溝通協調。轉載發(fā)布的,原則上只轉載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稿源單位發(fā)布的信息。政務新媒體每周更新內容不少于1次(微信服務號平均每周更新內容不少于1次)。政務新媒體如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或傳播網絡視聽節(jié)目,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具備相應資質。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強日常監(jiān)測,發(fā)現違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時間處理,發(fā)現重大輿情要按程序轉送相關部門辦理。
(五)做好安全防護。嚴格執(zhí)行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審查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對賬號密碼的安全管理,防止賬號被盜用或被惡意攻擊等安全事件發(fā)生。加強監(jiān)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確保不泄露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和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強化用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違法違規(guī)獲取超過服務需求的個人信息,不得公開損害用戶權益的內容。
三、加強政務新媒體功能建設
(一)強化政務公開功能。切實發(fā)揮政務新媒體政務公開新型平臺的作用,圍繞中心工作,公開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發(fā)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送重要決策部署的執(zhí)行和結果信息,公布民生實事項目進展情況。重點做好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義務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征地拆遷、環(huán)境保護、扶貧開發(fā)、安全生產等事關民生利益的信息公開。全力做好政務新媒體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強議題策劃,加大解讀頻次,開展簡明問答、在線咨詢等,及時解答企業(yè)群眾的政策疑問。政策解讀要與政策文件相關聯,方便公眾查閱。對政策執(zhí)行中出現的誤解誤讀和質疑,要積極回應,予以澄清,做好正向引導。遇有突發(fā)公共事件和重大政務輿情,要快速響應,及時做好信息發(fā)布,回應社會輿情。
(二)放大信息傳播功能。充分利用政務新媒體受眾面廣、互動性強、傳播速度快的特點,傳播黨和政府聲音,做大做強正面宣傳,鞏固拓展主流輿論陣地。堅持以內容建設為根本,精心制作企業(yè)群眾歡迎的高質量政務信息,占領信息傳播制高點。積極采用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形式,打造多樣化、個性化、品質化產品,提升政務信息傳播力。推動建設全市政務新媒體聯盟,實現協同聯動、整體發(fā)聲,形成傳播聲勢。加強與主要新聞媒體、著名商業(yè)媒體合作,攜手傳遞政府政策信息,引導社會預期,提振發(fā)展信心。
(三)增強政民互動功能。政務新媒體要暢通在線互動渠道,實現與網民的有效互動,切實走好網上群眾路線。認真做好公眾留言的審看發(fā)布、處理反饋工作,回復留言要依法依規(guī)、態(tài)度誠懇、嚴謹周到,杜絕答非所問、空洞說教、生硬冷漠。對于群眾訴求要限時辦理、及時反饋,確保合理訴求得到有效解決。要健全完善全面、權威、有效的咨詢答問庫,不斷提升答問效率和互動質量。對于群眾訴求集中或具有典型性、趨勢性的政策訴求,要及時分析研判,不斷改進完善政策措施。探索政民互動新方式,鼓勵采用微聯動、微直播、隨手拍等多種形式,引導公眾依法有序參與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善于結合重大活動、重要節(jié)日及紀念日、主題日等設置議題,吸引公眾參與,增強互動效果。嚴禁購買 “粉絲” 等數據造假行為,不得強制要求群眾下載使用移動客戶端等或點贊、轉發(fā)信息。
(四)提升辦事服務功能。立足本單位職責,將適用移動端的優(yōu)質政務信息與高頻服務事項向政務新媒體集聚,切實提供信息查詢、在線繳費、辦事預約、證照辦理等民生服務,實現更多事項 “掌上辦” 。著力做好辦事入口的匯聚整合和優(yōu)化,依托江蘇政務服務移動端,推動實現用戶統一、數據同源、服務同根、一次認證、一網通辦。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政府網站、實體政務大廳的線上線下聯通、數據互聯共享,簡化操作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辦事指引,方便企業(yè)群眾辦事。
四、強化政務新媒體支撐保障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要把政務新媒體發(fā)展列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政務新媒體工作的領導,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將內容保障、運維監(jiān)管等經費納入預算。要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加大統籌推進力度,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認真組織開展業(yè)務培訓和研討交流,增強信息編發(fā)能力、輿情研判能力、回應引導能力、應急處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熟悉政策法規(guī)、掌握傳播規(guī)律、具備較強工作能力的專業(yè)隊伍。
(二)增強工作協同。政務公開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宣傳、網信、公安、融媒體中心溝通對接,配合做好發(fā)布引導、輿情應對、網絡安全等工作,實現網上輿情引導與網下實際工作處置相同步、相協調。各政務新媒體主管單位要加強與第三方平臺對接,為政務新媒體工作開展爭取便利。
(三)嚴格監(jiān)管考核。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要加強對政務新媒體的常態(tài)化監(jiān)管,按季度組織自查,及時通報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告季度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第四季度報告應包括全年情況)。有條件的政務新媒體要開設糾錯入口,方便網民參與檢查監(jiān)督。要將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評體系,結合政務新媒體發(fā)展實際和工作重點,制定可獲取、可量化、可考核的科學指標體系,并實施動態(tài)調整。市政府辦公室每季度對全市政務新媒體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每年度對政務新媒體建設、監(jiān)管等工作進行考核,抽查和考核結果予以公開通報并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成效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激勵表揚;對違反規(guī)定發(fā)布轉載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壞網絡傳播秩序、損害公眾權益等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 昆山市政務新媒體監(jiān)管考核范圍
2. 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
3. 政務新媒體監(jiān)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
4. 昆山市政務新媒體備案登記表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昆山市政務新媒體監(jiān)管考核范圍
昆山開發(fā)區(qū)、昆山高新區(qū)、花橋經濟開發(fā)區(qū)、旅游度假區(qū)管委會,張浦鎮(zhèn)、周市鎮(zhèn)、陸家鎮(zhèn)、巴城鎮(zhèn)、千燈鎮(zhèn)、淀山湖鎮(zhèn)、周莊鎮(zhèn)、錦溪鎮(zhèn)
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亭林城市管理辦事處、青陽城市管理辦事處、震川城市管理辦事處
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科學技術局、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yè)農村局、商務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行政審批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統計局、醫(yī)療保障局、信訪局
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海關、氣象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稅務局、人民銀行
融媒體中心、消防大隊
附件2
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單項否決 指標 |
安全、泄密事故等嚴重問題 |
1.出現嚴重表述錯誤 2.泄露國家秘密 3.發(fā)布或鏈接反動、暴力、色情、迷信等內容 4.因發(fā)布內容不當引發(fā)嚴重負面輿情 |
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內容不更新 |
1.監(jiān)測時間點前2周內無更新 2.移動客戶端(APP)無法下載或使用,發(fā)生“僵尸”“睡眠”情況 | ||
互動回應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動功能 2.存在購買“粉絲”、強制要求群眾點贊等弄虛作假行為 | ||
扣分指標 (100分) |
開設不規(guī)范 |
以單位名義開設政務新媒體,不扣分。本指標印發(fā)后以單位內設機構名義新開設政務新媒體,扣10分 |
10 |
名稱不規(guī)范 |
政務新媒體名稱與主辦單位工作職責不關聯,扣10分 |
10 | |
認證信息不規(guī)范 |
在公開認證信息中未標明主辦單位名稱,扣10分 |
10 | |
內容更新不及時 |
政務新媒體每周更新內容少于1次(微信服務號監(jiān)測時間點前1個月內平均每周更新內容少于1次),每發(fā)現一起,扣5分,最高扣10分 |
10 | |
內容發(fā)布不當 |
發(fā)布或轉載“雷人雷語”、“娛樂追星”、失真信息等不當內容等,每發(fā)現一起,扣2分,最高扣10分 |
10 | |
發(fā)布商業(yè)廣告 |
刊登商業(yè)廣告或鏈接商業(yè)廣告頁面,扣10分 |
10 | |
留言審看不到位 |
未做好公眾留言審看發(fā)布工作,留言區(qū)出現不當言論,每發(fā)現一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
10 | |
互動回應失當 |
主觀泄憤、回懟網民或回復出現專業(yè)性錯誤等,每發(fā)現一起,扣2分,最高扣10分 |
10 | |
功能無法使用 |
提供的功能無法正常使用且未對外公告的,每發(fā)現一起,扣2分,最高扣10分 |
10 | |
過度獲取用戶信息 |
收集超出服務所需的個人信息,扣10分 |
10 |
指標說明:本指標檢查范圍為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臺上開設的政務賬號或應用,以及自行開發(fā)建設的移動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如政務新媒體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分。如政務新媒體不存在單項否決問題,則對扣分指標進行評分,如評分結果低于60分,判定為不合格。
附件3
政務新媒體監(jiān)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單項否決 指標 |
上級抽查 檢查情況 |
1.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抽查中,政務新媒體因出現嚴重錯誤被判定為不合格的; 2.因其他原因本區(qū)鎮(zhèn)、本城市管理辦事處、本部門政務新媒體被判定為不合格2個(含)以上 |
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定期檢查 |
未按季度組織開展本地、本部門政務新媒體檢查工作 | ||
開設情況 |
各區(qū)鎮(zhèn)人民政府(管委會)未開設政務新媒體 | ||
管理工作 |
在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 ||
扣分指標 (100分) |
通報整改 |
通報公開之日起10日內對問題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10分 |
10 |
抽查檢查 |
1.本區(qū)鎮(zhèn)、本城市管理辦事處、本部門每季度開展的政務新媒體檢查整改情況,應于本季度最后1日前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未按時報送的,每出現一次,扣5分。(上限為20分,第四季度報送內容應包括全年情況) 2. 本區(qū)鎮(zhèn)、本城市管理辦事處、本部門開展政務新媒體檢查年度未實現全覆蓋的,扣10分 |
30 | |
集約整合 |
1.出現一個單位在同一平臺開設業(yè)務相近、功能相似的3個(含)以上政務新媒體賬號的,每發(fā)現一起,扣5分。(上限為15分) 2.政務新媒體已報關停卻未關?;蛭窗l(fā)布停更公告的,每發(fā)現一個,扣1分。(上限為5分) |
20 | |
開設備案 |
本區(qū)鎮(zhèn)、本城市管理辦事處、本部門新開設未申請的,扣5分;開設、變更、關停、注銷政務新媒體在2個工作日內未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在指定備案系統備案的,每出現一次,扣2分。 |
20 | |
監(jiān)管范圍 |
對本區(qū)鎮(zhèn)、本城市管理辦事處、本部門的政務新媒體應納入而未納入監(jiān)管范圍的,每發(fā)現一個,扣1分 |
10 | |
考核評價 |
未將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的,扣10分 |
10 | |
加分指標 (30分) |
檢查比例 |
每季度檢查政務新媒體比例均達100%的,加10分;檢查比例低于100%,但每季度均達到70%的,加5分。 |
10 |
合格率 |
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抽查中,年度政務新媒體合格率均達100%的區(qū)鎮(zhèn)、城市管理辦事處、部門,加10分 |
10 | |
表彰表揚 |
政務新媒體工作被蘇州市級以上單位表彰、表揚的,或在蘇州市級以上單位發(fā)布的政務新媒體排名位居前5的,蘇州市級一次加1分,省級(含)以上一次加2分。(注:上限為10分。各區(qū)鎮(zhèn)、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部門可自行報送加分指標相關證明材料,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報送的證明材料進行復核。) |
10 |
指標說明:本指標考核對象為各區(qū)鎮(zhèn)人民政府(管委會)、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各行政機關(包括政府組成部門、條線管理部門)。具體評分方式為:如監(jiān)管工作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分。如不存在單項否決指標所涉及的問題,則對扣分指標進行評分,如結果低于60分,判定為不合格;高于80分,則進入加分指標評分環(huán)節(jié),最后得分為扣分、加分指標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評分的,單項指標扣分之和不超過本項指標總分值。
附件4
昆山市政務新媒體備案登記表
賬號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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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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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內容及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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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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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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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類別 |
□開設 □變更 □注銷 | |||||
主要領導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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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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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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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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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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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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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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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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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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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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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1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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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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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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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2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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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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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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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 變更、 注銷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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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 單位 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政府辦公室意見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