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昆山高新區黨群工作部(人社局)、花橋經開區黨群工作部(人社局)、張浦鎮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各鎮財政和經濟發展局(社會保障局),各有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為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加快建設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在促進就業創業和優化人才配置中的作用,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標桿城市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保障,根據《關于加快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試行)》(昆政辦發〔2019〕71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在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中認定。同等條件下誠信及紅榜企業優先。
二、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在昆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主營業務為人力資源服務,并相應通過2020年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
(二)綜合實力。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經營原則上滿3年,近2年所從事的人力資源服務主營業務,年均營業總收入超過1000萬元,年均利稅總額超過100萬元,固定資產有一定規模;
(三)服務能力。在參與配合市“20+20”人力資源合作計劃,科學布局省外人力資源基地網絡,組織輸入外地優質人力資源方面表現突出,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積極參與我市重點龍頭企業用工保障的優先;
(四)合規狀況。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規范經營,無虛假廣告;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納稅;認真落實四項誠信服務制度,誠信服務到位,誠信檔案健全;無嚴重違法經營和失信行為。
(五)社會責任。注重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履行就業促進、用工保障、對口扶貧、行業自律等社會責任,主動參與政府、行業和社會各界組織的各類活動,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為行業發展作出貢獻。
三、認定方法和程序
認定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認定程序主要包括推薦申報、資格審核、實地考察、專家評審、社會公示、通報表彰等。
(一)推薦申報。區鎮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注冊且稅收在本區域的候選企業遴選及推薦工作,形成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市人社局。
(二)資格審核。對照認定條件,對申報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征求市場監管、稅務、征信、社會保障、勞動監察等部門意見,并對申報材料相關內容進行核實。
(三)實地考察。根據需要前往候選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對申報材料相關內容進行核實。
(四)專家評審。組織專家評審組,召開評審會,聽取申報企業的業績陳述,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候選企業進行綜合評分,擇優確定擬認定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名單。
(五)社會公示。將擬認定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通報表彰。對被認定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的,由市人社局發文通報表彰。
四、獎勵辦法
市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每兩年認定一次,每次不超過10家。對被認定企業,由市人社局授予“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稱號,并按照《關于加快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試行)》(昆政辦發〔2019〕71號)規定給予每家8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以下:
1.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推薦表;
2.申請報告(按照認定條件5個方面的要求逐項描述,不少于800字);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含勞務派遣)許可證及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企業固定資產情況(包括房屋、土地、車輛、傳真復印機等購買憑證復印件);
5.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報表、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總部在昆山的,按合并報表匯總計算,合并報表應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圍的被控制企業;
6.企業在昆山市內近2年稅務部門納稅額數據(以稅務部門開具的涉稅證明為準),企業總部在昆山的,按合并報表匯總計算,合并報表應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圍的被控制企業;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復印件);
7.企業曾獲榮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8.企業誠信服務檔案、履行社會責任、開展對口扶貧、公益服務的相關資料。
以上所有材料按順序排列,加蓋公章后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報送推薦表(word文檔)和附件材料(PDF文檔)的電子文檔。
六、有關要求
(一)堅持弘揚創新導向,重點推薦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新興業態和擁有創新產品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著力培育一批有創新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人力資源服務規模企業。
(二)參加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認定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認定工作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對申報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推薦材料及電子文檔請于2021年11月5日前報送市人社局人力資源產業科。聯系人:蔡范豐。聯系電話:57350072。郵箱:rsj_rlcy@ks.gov.cn。地址:昆山市前進西路1801號D棟915室。
附件:昆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推薦表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