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辦發〔2019〕132號
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同意,現將《關于推進集團化辦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進集團化辦學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了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17〕1號)和昆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三年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昆委〔2018〕35號),積極推動全市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推進集團化辦學工作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昆山市委、市政府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和對標學習先進地區工作要求,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實現美好教育為目標,按照 “系統設計、試點先行、量質并舉” 的工作思路,通過理念、資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促進集團校各成員學校辦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整體提升,圍繞美好教育 “優質、均衡、公平、開放、全納” 的發展理念,搶抓歷史機遇,加快教育發展,全力推動昆山教育實現 “全新一躍” ,為昆山做好高質量發展榜樣、爭當 “強富美高” 新江蘇建設先行軍排頭兵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總體目標
通過推進集團化辦學,推動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釋放教育活力,提升區域整體教育水平。集團化辦學以提升集團整體辦學質量為目的,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為動力,以科學整合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為重點,充分發揮集團內品牌學校優質教育資源的影響、輻射、示范作用,保持和發揮集團內不同校區的個性化、特色化成長,促進全市教育資源優質均衡發展。
三、基本原則
1. 分類試點推進。加強集團化辦學的整體設計和設點布局,實施不同類型的集團化辦學模式,明確發展目標,落實改革舉措,推動實踐創新。堅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遴選有條件的學校先行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后向全市推廣。
2. 聚焦內涵發展。充分發揮牽頭學校的示范帶動作用,通過先進辦學理念輻射、骨干教師柔性流動、教育教學資源共享、設施設備場地共用、學校辦學文化生成等策略,加強內涵建設,提升教育品質。
3. 激發辦學活力。尊重學校在辦學理念、管理方法、文化發展等方面的價值認同,充分保障學校主體地位,激發學校主動發展的積極性、創造性,逐步形成各自的辦學優勢和特色。
四、運行機制
1. 人事管理方式。集團設總校長1名,由聘任或競聘產生。成立集團黨委或總支部,總校長兼任書記,負責集團全面工作,設副書記1名,可由執行校長兼任。集團適當增加職數設置,成立獨立于成員學校的管理機構,統籌管理成員學校的條線工作。成員學校設執行校長1名(成員學校法人代表),兼任黨支部書記,負責成員學校日常工作,并按規定職數,配備副校長和中層干部。成員學校保留原校名,掛兩塊牌子,原法人單位屬性不變,原行政隸屬關系不變,教職工編制、人事關系不變,集團校制定統一的教師考勤、業務培訓、教師流動、年度考核、評優晉級、績效考核、福利發放等人事管理制度。
2. 經費管理方式。各成員學校法人資格不變,獨立建帳、核算。集團校建立完善的賬務、資產、采購、基建、維修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教學資源。設置集團管理專項經費,按集團內成員學校現行隸屬關系,由市、區(鎮)兩級財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集團辦公費、培訓費、會議費、教科研活動費等。總校長對輪崗教師、優秀管理者、優秀成員校的獎補在全市教育系統地方績效獎中統籌考慮。制定《集團管理專項經費使用辦法》,科學設定總校長及執行校長的資金使用審批權限。
3. 業務管理方式。集團校整體工作統一推進,教育教學計劃統一實施,教師發展研修統一聯動,學生培養目標統一落實,教育教學資源統一共享,促進集團各成員校良性互動,讓更多的學生真正享受到集團校優質均衡發展的成果。集團依據自身管理要求和辦學特色,可調整集團及各成員學校的機構設置,以便于集團統一管理,并以集團為單位參加昆山市中小學教育綜合考評。
4. 招生管理方式。集團成員校單獨設定施教區,總校長對招生工作負總責,執行校長負責本校區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準備階段(2018年10月—2019年4月)。由市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調查、制定集團化辦學實施意見。領導小組成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做好集團組建的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相關學校要統一思想,堅持正確的價值導向和輿論導向,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支持集團化辦學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社區、家長的聯系,做好溝通協調工作,爭取理解和支持。
第三階段:具體實施階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積極做好集團校及成員學校領導班子、中層干部、教職工調配,做好學生開學各項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在市教育領導小組之下設立推進集團化辦學專項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府辦分管領導和市教育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市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組員,統一負責全市集團化辦學工作的領導、規劃、協調、組織和實施。
2. 提供專業支撐。市教育局及各職能科室要發揮自身優勢,指導集團建章立制,引導集團科學、合理安排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積極尋找和總結提煉適合集團良性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度優勢。
3. 建立激勵機制。市教育局選優配強集團總校長,給予總校長充分的管理權限。適當提高總校長獎金職級系數,義務教育階段集團校的總校長,獎勵性績效、地方績效獎享受副科職待遇。如考核優秀、組織需要,總校長可適當延長任職年限,完成任職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