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v id="ii8ek"><source id="ii8ek"></source></nav><center id="ii8ek"><code id="ii8ek"></code></center>
  • <cite id="ii8ek"><tbody id="ii8ek"></tbody></cite>
  • 首頁 / 信息公開 / 重點公開領域 / 生態環境 / 生態環境綜合政務

    kss622/2023-00023
    城建環保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3-02-20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昆政辦發〔2023〕10號
    有效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時間: 2023-02-20 16:48 訪問量:
    【字體:

    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原《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昆政辦發〔2019〕183號)同時廢止。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預案體系
    1.5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構成與職責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2.3 區鎮政府職責
    2.4 專家組
    2.5 企業事業單位、媒體責任及公眾義務
    3 預測與預警
    3.1 預測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3.2.2 預警啟動
    3.2.3 預警信息審簽
    3.2.4 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3.2.5 預警方式
    4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4.2 應急響應啟動
    4.3 應急響應措施
    4.3.1 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4.3.2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4.3.3 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4.4 應急豁免
    4.5 應急終止
    4.5.1 應急終止條件
    4.5.2 善后處置
    5責任機制
    5.1 預警機制
    5.2 督查機制
    5.3 公眾監督機制
    5.4 責任落實機制
    6信息報送及總結評估
    6.1 信息報送
    6.1.1 信息報送要求
    6.1.2 信息報送內容
    6.2 總結評估
    7 應急保障
    7.1宣傳保障
    7.2資金保障
    7.3通信保障
    7.4物資裝備保障
    7.5應急科技保障
    7.6人力資源保障
    7.7醫療衛生保障
    8 預案管理
    8.1減排清單編制
    8.2預案培訓
    8.3預案演練
    8.4應急能力評估
    8.5預案修訂
    9 責任與獎懲
    10 附則
    10.1名詞解釋
    10.2預案管理
    10.3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建立健全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提高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應急響應能力和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切實減少重污染天氣出現頻次及持續時間,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量,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修訂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關于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昆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昆山市行政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工作以及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的預警、應急響應工作。
    1.4預案體系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有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方案)、各區鎮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企業事業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中的核心,統領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明確各級別應急響應和區域應急聯動啟動流程、不同預警級別的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區鎮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企業操作方案是工業企業應急響應的具體操作性文件,應將具體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的生產線、生產工藝。
    本預案是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用于指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在本預案指導下,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各區鎮政府(管委會)、企事業單位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實施細則。本預案與各部門實施方案共同組成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圖1.4-1 預案體系圖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作為應對大氣重污染的首要任務,完善日常預報與管理,科學制定應急響應措施,切實提升大氣重污染的防治水平,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大氣重污染造成的危害。
    屬地管理,區域統籌。持續健全市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配合的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機制,由市政府統一指揮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各區鎮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加強預警,提前響應。積極做好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日常監測,及時準確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加強大氣重污染預報、預警工作,開展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做好應對大氣重污染的各項準備,做到及時、快速和有效應對,完善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響應體系。
    績效分類,科學管理。開展重點行業差異化績效評價工作,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行業中績效差的企業率先限停產,嚴禁“一刀切”;通過分級績效管控,積極引導企業有序開展深度治理,推進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分工,厘清工作重點、工作程序,獎懲并舉,確保監測、預報、預警、響應、督導檢查等應急工作各環節有據、有序、高效執行。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公眾廣泛參與”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助與合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優勢,積極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機構構成與職責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全市重污染天氣預警與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環保副市長任執行組長,市政府分管副主任、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任副組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辦事機構。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由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主任,負責貫徹落實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的決定,組織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負責指導市內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跟蹤事態變化和應對情況,做好新聞和輿情處置工作,負責與上級部門及有關區鎮的聯絡工作。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氣象局、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電信局、市供電公司等。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宣傳報道工作,協調各級政府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戶端)和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氣預防的宣傳、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2)市發改委。會同市工信局、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各地擬定不同預警等級下的能源保障方案。在應急預案啟動實施期間,負責指導、督促各地開展能源保障工作。
    (3)市教育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教育系統應急工作方案,指導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氣發生時中小學校、幼兒園健康防護工作。及時匯總各地中小學校停課等措施落實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4)市工信局。會同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各地擬定在不同預警等級下需要降低生產負荷(限產)和停產的工業企業名單,并督促有關區鎮按啟動的應急響應等級對排放大氣污染物重點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在應急預案啟動實施期間,匯總各地限產、停產及對工業生產造成的影響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5)市公安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預案,指導和督促各地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會同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和督促各地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時的社會治安工作。及時匯總高速道路受影響情況及執法監督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6)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處置所需市級經費保障。
    (7)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負責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空氣質量監測,會同市氣象局開展空氣質量預報會商,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支持和督促各地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和秸稈禁燒工作。及時匯總各地、各部門相關工作情況。
    (8)市住建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建筑工地揚塵控制應急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強化所屬建筑施工揚塵的監管。及時匯總應急期間管轄范圍內的各建筑工地揚塵強化管理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9)市科技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企業開展全市重污染天氣預防、應對等科研工作,加強基礎科研能力儲備。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市區內政府儲備土地揚塵污染防治,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11)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管理,查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油品違法行為,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12)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道路揚塵控制應急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強化所屬建筑施工揚塵和渣土運輸處置揚塵的監管,督促各地加強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作業,加強對露天燒烤的監管。及時匯總應急期間各地強化所屬建筑工地管理、渣土運輸處置以及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作業的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1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地落實交通運輸行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督促各地強化交通工程施工揚塵、港口碼頭揚塵的監管。協助公安部門做好道路交通管控。及時匯總應急期間客貨運輸、港口、碼頭受影響情況,評估重污染天氣對交通造成的影響,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14)市水務局。負責督促各地強化水利工程揚塵的監管。
    (1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地落實重污染天氣農業應急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地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配合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開展秸稈禁燒督查。
    (16)市文體廣旅局。負責指導、督促全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好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
    (17)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公眾健康防護及醫療保障工作方案;開展重污染天氣引發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報告與重污染天氣有關的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及兒科疾病的異常發病情況,并相應加強疾病救治力量。適時開展重污染天氣相關的健康影響與疾病負擔研究。
    (18)市應急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各地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重點污染企業暫停、限產時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各地實施禁止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
    (19)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制訂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方案,落實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公車限行措施。
    (20)市氣象局。負責全市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氣預報及信息發布工作。
    (21)市商務局。牽頭督促成品油經營企業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成品油經營企業的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督導檢查。
    (22)市電信局。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通信保障。
    (23)市供電公司。根據省、市有關部門要求,在做好全市發用電平衡工作的基礎上,對煤耗高、效率低、治污設施不完善或運行不正常的機組實施限產或停產,及時匯總機組停產、限產情況,并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
    2.3 區鎮政府職責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編制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方案,按照上級預警信息和當地預案及實施方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定期更新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每年9月份,各地將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向社會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方案以及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公布舉報電話、網絡舉報途徑等,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2.4 專家組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成立專家組,主要負責參與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針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涉及的關鍵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科學技術支撐和指導。
    2.5 企業事業單位、媒體責任及公眾義務
    (1)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自覺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列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企業,應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并報當地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備案,在應急響應啟動時,按當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求,采取減排、限排、提高大氣污染物處理效率等應急措施。
    (2)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制定工作制度和實施方案,按要求統一、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公眾提供健康防護和出行建議。
    (3)公眾在收到預警信息后,應自覺參與應急行動,遵守機動車限行、禁燃禁燒等規定,減少生活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易感人群應積極采取健康防護措施,避免戶外運動。
    3 預測與預警
    3.1 預測
    根據《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和蘇州市氣象局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監測,開展空氣質量預測。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和昆山市氣象局做好協調配合,開展空氣質量預測。
    3.2 預警
    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
    3.2.1 預警分級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辦函〔2021〕3號)和《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蘇府辦〔2019〕190號)有關規定,預警從低到高依次分為Ⅲ、Ⅱ、Ⅰ三個級別,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區域內SO2小時濃度達到5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72小時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區域內SO2小時濃度達到6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96小時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預測未來持續24小時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450以上,或監測到區域內SO2小時濃度達到800微克/立方米以上。
    可跨自然日計算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96小時。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3.2.2 預警啟動
    根據《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措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或特殊季節空氣質量管控期間,經蘇州市政府領導同意,可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收到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立即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在3小時內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各地可依據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
    3.2.3 預警信息審簽
    預警信息遵循高等級優先的原則,實行嚴格的審簽制度。根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按以下程序審簽:
    黃色預警信息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批準后發布;
    橙色預警信息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發布;
    紅色預警信息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請市政府領導批準后發布。
    3.2.4 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根據《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調整預警等級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指令,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當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到黃色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未來36小時空氣質量保持或好轉,根據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指令,解除預警。
    3.2.5 預警方式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指導各地做好應對工作。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加強與氣象部門會商,分析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測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對各地應急響應執行情況、效果及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等進行研判和分析,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必要時,氣象部門根據天氣條件組織人工增雨作業,緩解重污染天氣狀況。
    4.1 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II級應急響應、II級應急響應、I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Ⅲ級響應;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Ⅱ級響應;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Ⅰ級響應。
    4.2 應急響應啟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即時啟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各成員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社會公眾及新聞媒體發布應急響應啟動信息,并通報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1. 通過已建立的市級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聯絡網絡,以短信或傳真等方式向市重污染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
    2. 預警信息按照要求,通過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市氣象局門戶網站和相關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實施全媒體信息發布。
    3. 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通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4.3 應急響應措施
    應急響應的內容包括健康防護引導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嚴格按照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措施的減排比例要求,在此基礎上,制定并落實更具體、更嚴格的應急管控措施。必要的生產生活活動或執行應急搶險、重大安保等任務時可不執行相關響應措施。
    針對不同首要污染物,實施重污染天氣分類分級應急管控措施:當預測首要污染物為臭氧(O3)時,重點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當預測首要污染物為顆粒物時,重點控制顆粒物(PM2.5和PM10)、二氧化硫(SO2)和NOx排放,其次是VOCs;當預測首要污染物為二氧化氮(NO2)時,重點控制NOx排放。
    4.3.1 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
    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體育課及戶外活動;
    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應開展防護。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
    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倡導企業事業單位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
    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根據Ⅲ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工業企業不得開停車作業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企業暫停露天噴涂作業;
    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施工工地的土方開挖、路面開挖、路面洗刨、土方運輸(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或達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渣土車,封閉式運輸土方的除外)、樓層垃圾清掃作業以及粉碎、切割、鋸刨等機械作業暫停;
    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遮蓋;
    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3.2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
    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及其他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
    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應開展防護并縮短戶外作業時間。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
    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倡導企業事業單位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根據Ⅱ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
    工業企業不得開停車作業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汽車維修企業暫停噴涂作業;
    停止爆破、破碎、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除民生保障項目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業暫停(工藝要求需混凝土連續澆筑的可正常進行);
    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遮蓋;
    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電力、化工、礦山等重點用車企業禁止運輸車輛進出廠(出于安全生產運行需要,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或達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進出廠的除外);
    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禁行(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機械(應急搶險用除外),其他燃油工程機械、港作機械、農業機械(農作物搶收搶種期間和保障生產生活必需的除外)、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
    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或達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為民生保障物資、外貿貨物、出入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除外);
    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按照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優先使用岸電;
    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3.3 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
    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和幼兒園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
    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
    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臨時停止戶外作業。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
    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倡導企業事業單位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根據Ⅰ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機組優先發電;
    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
    工業企業不得開停車作業與檢修放空作業,汽車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印刷包裝、汽車維修等行業暫停使用涂料、油墨;
    停止爆破、破碎、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業暫停(對工藝要求需混凝土連續澆筑可正常進行);
    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遮蓋;
    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電力、化工、礦山等重點用車企業,禁止運輸車輛進出廠;
    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禁行(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
    燃油工程機械、港作機械、農業機械(農作物搶收搶種期間和保障生產生活必需的除外)、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全部停用(應急搶險用除外);
    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或達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為民生保障物資、外貿貨物、出入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除外);
    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城區禁行柴油貨車,過境柴油貨車繞行疏導;
    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按照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優先使用岸電;
    200總噸以下的干散貨船、單殼化學品船、600噸載重以上的單殼油船停駛;
    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4 應急豁免
    根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制定的環境應急管控企業停產豁免資格認定辦法。對污染治理水平國內領先、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業或生產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企業或生產線,免予執行應急停產等管控措施。相關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行業監督。
    4.5 應急終止
    4.5.1 應急終止條件
    當收到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布的解除預警信息發布后,終止應急響應。
    4.5.2 善后處置
    (1)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在應急終止后24小時內將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送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應急過程的調查評估。
    (3)根據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調查評估,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并適時修訂。
    5責任機制
    5.1 預警機制
    收到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立即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給足企業應急響應準備時間。
    5.2 督查機制
    預警信息發布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及時以現場檢查和記錄檢查的方法,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預警、響應等職責落實以及應對工作效果等情況開展調查評估。
    5.3 公眾監督機制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建立公眾監督檢查機制,制定獎懲制度,通過網絡平臺、熱線電話等多種渠道,鼓勵公眾對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等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實名舉報,經核查屬實的給予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進行責任追究。
    5.4 責任落實機制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指令后,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各自職責立即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屬地重污染天氣應急主體責任,組織轄區相關部門嚴格執行措施、組織督查抽查;有關單位加強對本部門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的組織管理,逐級細化各項措施的實施,督查行業職能部門應急措施執行情況。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重污染天氣期間工業停限產、施工揚塵、渣土車遺撒、車輛限行等措施的檢查力度,重污染天氣期間發現違法行為從重處罰。重污染天氣期間,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要按要求及時反饋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6信息報送及總結評估
    6.1 信息報送
    6.1.1信息報送要求
    預警發布后,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每天向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重污染天氣應對信息;橙色、紅色預警發布后,同時報告市政府。
    橙色、紅色預警發布后,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向蘇州市相關部門報告。
    6.1.2 信息報送內容
    重污染天氣應對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終報。初報中應包括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主要污染物、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續報在初報后每天報送,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報送,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效果評估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6.2 總結評估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情況;
    (2)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分析響應措施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
    (3)應急響應措施是否到位;
    (4)應急響應措施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需要改進的地方。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于每年5月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前12個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社會效益,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評估結果應在6月前函告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若前12個月未發生重污染,則不需要開展評估工作。
    根據總結評估結果,應急預案需進行重大調整的,應在當年9月中旬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7 應急保障
    7.1宣傳保障
    市委宣傳部負責應急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及媒體依據應急預案開展重污染天氣預警的信息發布、響應工作宣傳。全面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措施,市委網信辦密切關注輿論,及時積極正面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參與,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7.2資金保障
    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相關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處置經費。市有關部門及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統籌各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向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監督檢查,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應急技術支持等工作予以傾斜。
    7.3通信保障
    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通信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應急聯絡暢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保證應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時有效傳達。
    7.4物資裝備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能與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硬件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7.5應急科技保障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加快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建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并充分利用無線和衛星通信系統等先進科技手段,加強對重污染天氣的監測分析和指揮協調能力。
    7.6人力資源保障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保證預警響應工作的落實。
    7.7醫療衛生保障
    市有關部門及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所致疾病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專家庫,并按照預案做好患者診治工作,確保應急狀態下相關醫務人員及時到位。加強相關醫療物資儲備與應急調配機制建設。以易感人群為重點,加強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常識宣傳教育。
    8 預案管理
    8.1減排清單編制
    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按照《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及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最新要求,根據工業企業環保績效水平,對《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中工業企業開展績效分級,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組織有關部門,比對當年新建項目、工商注冊、排污許可等清單,結合現場梳理排查,摸清行政區域內所有涉氣企業和涉氣生產工序,確保真實準確,于每年5月前向生態環境局上報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更新情況。
    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要明確涉氣企業的涉氣環節和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污染治理設施等情況;要對環保治理設施正在升級改造的企業、正在建設或建成尚未進行環保驗收的企業,已停產但具備隨時復產能力的企業進行統計;根據各區報送的更新情況,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更新修訂工作。
    8.2預案培訓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8.3預案演練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以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等,演練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8.4應急能力評估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對各地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監測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和評估。
    8.5預案修訂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生態環境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的要求適時開展修訂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及時進行修訂 :
    ①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②預案編制依據發生變化的。
    ③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9 責任與獎懲
    監察機關加強對各地各部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監督監察,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重污染天氣地區應急響應措施的督查力度,對未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的地區和部門,按有關制度進行問責;對于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犯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
    10 附則
    10.1名詞解釋
    重污染天氣是指在不利氣象條件下,由于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揚塵、大面積秸稈焚燒等污染物排放而發生在較大區域的累積性大氣污染。因沙塵造成的重污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
    10.2預案管理
    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大氣環境安全管理動態,及時組織修訂、更新。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方案。
    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本地區重點大氣污染源名單,能源部門牽頭制定本地區重點燃煤企業名單,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制定本地區工業企業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每年(9月)更新一次。住建部門牽頭制定本地區施工工地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每半年(3月、9月)更新一次。
    10.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昆山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

    附件2: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3:昆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程序圖

    附件4:昆山市工業企業污染源應急管控清單

    相關附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信息

    www.午夜精品,日韩精品欧美高清区,全部免费国产潢色一级,韩国亚洲伊人久久综合影院
  • <nav id="ii8ek"><source id="ii8ek"></source></nav><center id="ii8ek"><code id="ii8ek"></code></center>
  • <cite id="ii8ek"><tbody id="ii8ek"></tbody></cite>
  •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本特黄特色aaa大片免费| 美国omakmanta|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久久| 把极品白丝班长啪到腿软| 国产精品无码a∨精品| 亚洲精品亚洲人成在线观看| 中文字幕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高潮内射免费看片| 日韩电影免费在线| 国产成人av在线影院| 亚洲福利在线观看| 97夜夜澡人人双人人人喊| 毛片免费全部播放一级| 国产色视频一区二区三区QQ号 | 国产精品91在线播放| 亚洲国产成人va在线观看| 一级毛片试看三分钟| 精品伊人久久久香线蕉| 少妇高潮无套内谢| 免费**的网址| 中文字幕丰满伦子无码| 美女大量吞精在线观看456| 好硬好爽好湿好深视频| 四名学生毛还没长齐在线视频| 中文天堂最新版www在线观看| 青青草国产免费| 撕开老师的丝袜白丝扒开粉嫩的小| 另类孕交videosgratis| 久久91亚洲人成电影网站| 美女扒了内裤让男人桶爽视频| 彩虹男gary网站| 午夜精品久久久久久| japanese日本护士xxxx18一19| 美女被男人扒开腿猛视频| 日韩免费中文字幕| 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妇女| 一嫁三夫电影免费观看| 精品久久久无码人妻字幂| 在线免费污视频| 亚洲三级视频在线观看| 香蕉大伊亚洲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