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辦公室:負責黨工委、管委會的日常行政事務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黨工委、管委會中心工作、重點部署、領導批示等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黨工委會議及其他全區性重要會議、活動組織安排;統籌全區信息資源和數據管理工作;負責政策調研、文書處理、保密、值班、審計、法制、檔案、接待、會務、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工作的系統申報、協調服務;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群工作部:負責全區意識形態工作,推進文明建設工作,統籌文化體育旅游各項工作;負責全區宣傳、新聞出版工作,加強宣傳陣地、隊伍建設,開展輿情監測、加強意識形態管理;負責全區統戰、僑務、民族宗教工作,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關系;負責市人大、政協對接聯絡工作;負責工會工作,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負責指導團委做好全區基層團組織、少工委組織建設;負責指導婦聯做好全區婦聯組織建設;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發展促進局:負責全區工業經濟建設和發展工作,編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全區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和措施;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工業經濟結構調整、企業投資方向、工業企業能耗調節管理;負責長三角一體化推進工作;負責相關招商工作(服務業除外);做好產業統計、工業經濟運行分析等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區內工業企業相關外事工作;協助商務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相關工作;做好油氣輸送管道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扎口黨建工作,指導全區基層黨組織加強規范化建設并做好監督檢查;認真貫徹黨的干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做好干部隊伍建設、日常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及離退休老干部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蘇州及昆山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執行上級有關開發區職能機構、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員管理、工資福利核定、考核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就業、失業政策貫徹落實執行;貫徹落實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局:承擔全區專項規劃、城市設計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區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筑市場及納入施工許可管理范疇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征收搬遷管理和協調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河長制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政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路燈、公交候車亭)的管理;配合市燃氣主管部門做好城鎮燃氣行業管理工作;做好防汛防臺工作;負責民防工程管理工作;協助市住建局做好建筑節能發展及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農路養護協調工作;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等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環境保護局: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職責,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應對安全生產類、環境保護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環境保護相關事項的預審工作;配合督促、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各項環保制度和措施,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配合監督、檢查污染防治狀況,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轉狀況及達標排放情況做好現場監理;配合做好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環境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管理局:負責社會管理和社會事務(事業)工作,制定社會管理、社會事業和社區建設發展規劃;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集體上訪工作;統籌推進開發區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統籌協調政法、司法、法治、綜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社區建設和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民政管理,老齡、殘疾人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教育、衛生健康、職業衛生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公用事業、社會福利事業工作;統籌協調全區人民武裝、退役軍人事務工作;負責全區農業、農村、動植物防疫工作;負責全區農村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聯系開發區警聯辦;統籌青陽、震川城市管理辦事處社區建設和社會治理重點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保稅區管理局: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招商引資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制定適合綜保區管理及發展的相關制度;負責區內企業進出口等業務審批備案,信息平臺建設推廣,負責海關等駐區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綜保區內企業服務以及服務業招商發展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區域管理相關事務,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區內相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臺商投資服務辦公室:貫徹執行上級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區域內涉臺事務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處理區域內臺商的投訴、咨詢及涉臺突發性事件,維護臺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建立區域內臺資企業數據庫工作;協調指導對臺交流與合作及兩岸青創等基地建設發展;負責區域內涉臺事務的宣傳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區域內臺灣地區各界人士來昆考察的接待工作;參與和指導開發區各臺協會分會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學技術局:負責全區科技發展工作,編制科技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全區科技資源,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全區高新技術、領軍人才、科技招商、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知識產權、校企合作交流、創新創業載體、科學普及等工作;統籌做好全區服務業招商發展工作,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重大服務業項目,指導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局:負責代表管委會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賦予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統一受理、辦理市級部門延伸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市屬條線和相關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工作;負責加強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辦理情況的督查、督辦和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審會辦,研究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不見面審批等政務服務創新方式、機制,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和質量,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負責協調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網絡建設;負責全區社會信用建設;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代表管委會統一行使區域范圍內的綜合行政執法權力。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管委會法定行政執法職責;負責以管委會名義具體實施上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和監督檢查權;負責做好區域范圍內綜合行政執法的日常監督管理、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垃圾分類、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監督、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戶外廣告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違章建筑整治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區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