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依據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05年第39號令)
二、辦理條件
1.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經營范圍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3.實收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后的5年內補足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4.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5.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指擔任副經理及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托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的,管理顧問機構必須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其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三、辦事程序
提交申報材料—初審—上報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單位提供:
1.1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申請書;
1.2創業投資企業聯系方式
2.1創業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表;
2.2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
3.1創業投資企業資本來源情況表;
3.2銀行流水情況匯總表(募集賬戶交易明細);
3.3監管(募集)賬戶銀行流水;
4.1創業投資企業資產負債情況表;
4.2負債情況說明;
5.1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創業投資情況表;
5.2銀行流水情況匯總表(托管賬戶交易明細);
5.3托管賬戶銀行流水;
6.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退出情況表;
7.1創業投資企業公司章程等規范創業投資企業組織程序和行為的法律文件;
7.2公司成立以來經營情況;
8.1創業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8.2創業投資企業工商登記文件復印件;
9.1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者名單、承諾出資額和已繳出資額證明;
10.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
13.創業投資企業高管人員情況表;
19.關于不參與非法集資及確保材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二)由管理顧問機構受托其投資管理業務的,還應提交下列文件:
12.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基本情況表;
14.創業投資管理企業高管人員情況表;
15.管理顧問機構的公司章程等規范其組織程序和行為的法律文件;
16.1 管理顧問機構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16.2管理顧問機構的公司工商登記文件復印件(工商簡檔);
17.創業投資管理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
18.委托管理協議。
注①:《XX企業關于備案為創業投資企業申請書》抬頭寫“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注②:材料均須分別加蓋創投企業鮮章,并制作成冊(一式三份;可不裝訂,用長尾夾夾住即可),成冊后加蓋創投企業、創投管理企業(如有)騎縫章;
注③:申報材料中,凡表格、企業落款處、個人簽名處、印章復印處均需加蓋創投企業鮮章(保險起見,可以在材料的每一頁加蓋創投企業公章)。
五、其它
1.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承諾時限:自收件日起5個工作日
3.服務收費:不收費
4.辦事地點: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5樓509室(昆山市前進中路108號)
5.聯系人:魏巍
6.聯系電話:0512—5731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