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黨務、政務和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各黨政職能機構間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全局性重大問題調研;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史志檔案、對外聯絡、外事、規章制度、信用等工作;負責會務、接待、電子政務、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黨的政治建設、基層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干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績效考核、老干部等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對外宣傳、網絡輿情導控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社科普及工作;負責政協、統戰、僑務、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政和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經濟發展、公共財政建設、國資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調整優化經濟結構,開展對外經貿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開展企業服務以及指導企業轉型升級、上市、加強生產質量管理、節能減排等工作;負責服務業發展、物價監督和管理等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及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統計工作及經濟運行情況的調研、分析;負責統籌協調財政事務,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方案,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負責鎮級非稅收入征管及土地出讓金管理,協調稅務部門做好稅收征收入庫工作;負責全鎮國有資產的管理經營、政府債務和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管理、相關單位會計制度執行和財務活動監督工作;協助參與財務會審和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旅游發展和景區管理工作;指導就業創業,負責社會保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建設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實施全鎮各類國土空間規劃;負責建筑市場管理、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負責村鎮建設、老鎮改造和農房翻建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和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人防、綠化、公園、道路、路燈、橋梁、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等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征收和補償安置工作;負責巴城、正儀老街的文物保護及開發運營管理工作;負責水環境治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農村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和鄉村振興建設。負責協調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指導和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負責富民強村和村級集體資產(包含村級聯合體)管理經營,協同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村資源、資金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審計、涉農資金使用和農業統計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復耕復種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負責農林漁業和農機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林漁業信息體系建設;聯系市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社會事業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主要負責全鎮社會事業發展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統籌推進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負責全鎮教育、文化、體育、旅游、衛生健康、民政、老齡、食品安全、殘疾人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城鄉環境衛生、城鎮創建和愛國衛生運動;負責指導社區建設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社區治理工作,培育社會組織建設;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綜合行政執法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安全生產監管以及代表鎮政府統一行使鎮域范圍內的綜合行政執法權力。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鎮政府法定行政執法職責;負責以鎮政府名義具體實施上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和監督檢查權;負責做好鎮域范圍內綜合行政執法的日常監督管理、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便民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代表鎮政府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賦予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統一受理、辦理市級部門延伸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市屬條線和相關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工作;負責加強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辦理情況的督查、督辦和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審會辦,研究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不見面審批等政務服務創新方式、機制,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和質量;負責協調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網絡建設;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社會治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政法綜治、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和數局指揮調度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健全信訪聯席會商處理機制;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全鎮信息化系統建設、信息歸集、預警研判、指揮調度、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基礎信息、事件處置、行業監管等數據分析研判;負責上級交辦、平臺轉辦、巡查發現、群眾報送等事件任務分派、協調處置、督促檢查、通報工作;負責“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投訴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信息化系統建設及維護保障工作,基礎信息整合歸集、信息化項目建設審核工作,利用信息化系統開展社會治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鎮重點工作、重點實事工程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通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業管理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垃圾分類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鎮人大、紀委、人武部、司法所和群團工作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